時隔數月再次上法庭的滋味不可同日而語。
但相同的是她內心依舊平靜。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32條規定,崇yAn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人宋黎的委托,指派我擔任辯護人,依法出庭為其辯護?!?br>
“在依法出庭前,我研究了榆市朝yAn區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的起訴書,查閱了卷宗材料,會見了委托人且詢問了有關證人,已清楚本案的相關事實?!?br>
“本辯護人對于榆市朝yAn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宋黎持刀故意殺人以致Si的犯罪事實存在異議,認為現存證據存在多重疑點并不足以證明被告人宋黎殺害了Si者甘玕,現指出以下疑點……”
辯護詞的聲音沉靜平穩地回蕩在庭內。
律師是宋祎安排的,他給她挑的人從來都不會出錯,只是她從上庭起就一直在神游,法官和律師說的話她都沒有仔細聽。
這個案子直到開庭前三日都沒有帶來轉機,其實宋黎也認了。
無法辯駁的事實,即便知道是假的也無力抵抗。
只是她不太甘心,也不明白,到底是甘玕這個瘋子早就計劃好了要拉她一起Si,還是誰恨她入骨要這么借刀殺人。
直到后面律師列出重重疑點,宋黎才耳鳴般地抬眸,不可置信地盯著法庭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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