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運氣很好,既然他們也沒提傷害控訴,當然妨害公務的部份,是罪證不足,所以我們就不作出起訴處分了,當庭放!
檢察官笑笑的對我說。
關于X侵害的部份,她沒提,我也堅決否認有何不軌,所以,我被放走了。
走出官署,我趕緊找個鎖匠,復制了整串鑰匙,然后買了幾顆安眠藥和四條童軍繩,一個黑眼罩。
我趕回旅社,把鑰匙拿給柜臺小姐,我騙她們說是在302號房門口撿到,可能是該房的住客所掉落的。
我走到對面等待,我猜,等她下班回家找不到鑰匙,她可能會回頭來賓館找,她可能以為在打斗中掉落了。
果不其然,約九點的時候,看見她搭了一輛出租車回來賓館查問,她拿回鑰匙后離去,我也趕緊攔車跟蹤她,果然是離分局不遠的一棟出租公寓大樓,她下車走了進去。
我在大樓對面觀望,不知道她住幾樓、幾室。
我到文具店買了個牛皮紙袋,走進去對管理員說:我是何麗玲警官的同事,拿公文要給何警官。
她住在七樓的706室,我?guī)湍阃ㄖ?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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