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快去換衣服,士杰還在樓下等我們一起去吃早餐呢。吃完早餐我們就去買東西。」她大剌剌的坐在沙發上說道。
「你們要買東西,自己去就好了,g嘛找我當電燈Pa0呢?我好累,還想睡覺耶。」卓彩玲抱怨道,難得的休假,她沒有必要糟蹋在他們身上。和床舖盡情的藕斷絲連不是很好嗎?
「哎呀。男人對nV人的東西懂什麼?當然是要nV人才能給nV人最好的意見呀。」她Si命的說服她作陪。「況且都是要買結婚要穿的新衣服,你總不希望我婚後的那幾天,穿的是很隨便的衣服吧。要知道習俗是新娘子要穿新的衣服才行耶。」
「好好好,新娘子最大,算我怕你行了吧。你在客廳等我一下,我去換衣服。」被她一直碎碎念,瞌睡蟲都跑光了。
接下來的這幾天,卓彩玲真的後悔自己當初太沖動了,才會答應要陪吳雪芬逛街買東西!
原本她以為只有一天的采買而己,結果吳雪芬那個敗家nV,連買了好幾天的衣服、飾品、耳環、項鏈……之類。
每天從東區的百貨公司,逛到西區的購物商城。
從早買到晚,一點都不會手軟,也不會累的樣子。
害她和劉士杰兩人,只能充當丫環和司機一直幫她提東西,大包小包的提一整天,提到手都快斷了,她還是樂不思蜀的拚命購物。
而且那些東西都是貴得要Si的大名牌,要不是她是新娘最大,而劉士杰這部活動刷卡機也沒意見,她肯定狠狠的臭罵她一頓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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