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氏:“大人,我兒實是牢中酷刑施加于身,受不住了才認罪,他是活生生被屈打成招啊!大人,我了解我兒,他忠厚老實,為人良善,平時過年過節,家里殺雞殺豬,他尚且躲起來不忍看,怎么敢殺妻?怎么敢割人頭顱?為何割頭?若真是割了頭,他把頭顱藏在哪里?他若是殺了人,按常理不該慌里慌張地逃跑嗎?怎么還大搖大擺地喝得酩酊大醉,跑回家等官府來抓?”
思緒倒是異常情緒,要么后頭有人指點,要么奔走多時,四處求助,案子前因后果和疑點全都爛熟于心。
知府沉吟片刻說道:“本官會親自翻看本案,如若確有隱情,必然還你兒清白。倘若證據確鑿,林大殺人斷頭千真萬確,但愿你心服口服。”
劉氏叩頭:“若我兒當真犯下滔天大罪,自然罪該萬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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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了堂,知府一邊翻看卷宗一邊說道:“那劉氏有一點沒說錯,如果真是林大殺了人,那談氏的頭顱在哪?”
“清遠縣縣令嚴刑拷打后,林大倒是指了四五處地點,沒一處找到頭顱。談氏的腦袋至今下落不明。”
“這就怪了,林大已被判斬刑,沒理由再隱瞞談氏頭顱的下落。”
廣州知府仔細瀏覽卷宗,發現此案說不通的地方頗多。
“其一,林妻頭顱尚未發現。他指三指四,官差均無功而返,分明是扛不住酷刑才胡亂指認,實際不知道頭顱藏在哪里。其二,卷宗里明白寫著兇器是把長約七.八寸的匕首,再是削鐵如泥的寶器也斷不可能砍下人的腦袋。便是專斷人脖子的劊子手,稍有偏差便砍不斷脖子,那刀刃還會卷起。其三,砍下人的頭顱,飚得三寸之地皆是鮮血,為何林大只有外衫染血?其四,林大殺妻,何以鎮定自若跑去喝酒?”
師爺眼睛倏地亮起,雖與眼前的知府大人共事不到一年,知其能力手段不俗,但能迅速覺察出一樁命案里的問題,實是超乎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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