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令跟來處理管文濱的官吏里,有一個是洪州府治下縣縣官,于府內(nèi)置有房產(chǎn),是處蘇州園林式的別院。
火燒衙門后,縣官便邀請山黔、唐提刑等官吏到別院里休養(yǎng)生息,住一晚,天一亮立刻離開洪州府。
與昌平會過面后回來的山黔頷首,其他人無不同意。
別院里設(shè)有戲班和樂舞班,還有不少從牙商那兒買來的瘦馬,都被安排出來陪酒。露天中庭連著戲臺,直接設(shè)宴,點上燭火,燭臺累積下厚厚的燭淚,直到月上中天還燈火通明,歌舞不休。
欽差在府內(nèi),營兵無詔,不能久留一府之地,于是天黑之前被遣走大半,只留下上百人守著別院。
亥時三刻,別院里隱約傳出靡靡之音和觥籌交錯的聲音,一列騎兵驟然出現(xiàn)在別院大門,長1槍短刀對準(zhǔn)江西營兵,為首的燕都尉亮出官防印信大聲喝道:“欽差辦案,閑雜人等速退!”
營兵見狀,無人敢上前阻攔,面面相覷片刻便都放下手里的槍兵。門里有人警覺,立即飛奔到酒宴正酣的庭院處,因為跑太急而直接摔到山黔腳前。
半醉半醒的山黔摟著個歌妓,見狀戲謔道:“怎么著,撞鬼了還是見著女人腿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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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黔猛地驚醒,一把推開歌妓:“你沒看錯?”
“不知從哪調(diào)來的兵,舉著火把烏泱泱地包圍別院,為首的拿著官防印信就闖進(jìn)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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