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吃飯早飯,就開始寫春聯,付霞幫著裁紙。
每寫好一副,李和就要得意的瞅一番,然后再讓付霞拿到旁邊晾干。
反復看,換視角看,瞇眼看,睜大眼睛看,湊近看,放遠了看。麻蛋,怎么可以那么好看呢啊啊啊啊。
他覺得他現在的毛筆字有進步了,字寫起來越來越暢快了。
于老頭閑著沒事手里牽著孫子溜達進來了,他孫子包的跟粽子一樣,耷拉著個腦袋,縮著脖子,明顯心不甘情不愿的,不想被這樣當小狗一樣牽來牽去。
于老頭只是為了滿足含飴弄孫的惡趣味罷了。
付霞見于老頭在看李和的字,感覺與有榮焉,顯擺道,“于叔,我哥這字不錯吧,看著就很漂亮”。
李和也停下筆,眉毛上翹,用企盼的眼神看著于老頭,意思很明顯,趕緊來夸一夸,夸一夸。
于老頭是個耿直的人,從來不說虛話,直接道,“字結構是對了,裝出來的飄逸,就是沒筋骨軟趴趴,沒筆峰。字就看起來非常單薄,有些筆畫也很虛,沒有厚重感,給人感覺很沒有力氣,好像寫著寫著就要暈過去了似的。還是那句老話對,字如其人啊”。
李和聽了這話,感覺臉被打的疼,火辣辣的,心里大罵,我沒把你孫子扔井里,你這么埋汰。
付霞果然是個好孩子,直接給李和幫腔,“我覺得就是好看”。
李老頭繼續指著春聯對李和道,“你這該是依著自己性子隨意寫,沒有系統學過,拿個毛筆寫字就說是書法了。我從小學隸書,后來學了了一段時間歐陽詢,到現在十年沒拿筆了,但是提筆寫的話應該比這個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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