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經商、做生意之外,他沒有其他技能,但在沈夢的家,經商手段派不上用場,她需要的是會做家務的人。歐yAn燊給自己訂下三大目標:第一,學會做家務;第二,學會做菜;第三,交租給沈夢,前提是他要找到一份兼職。
他的學習能力絲毫不b沈夢差,不過一星期就把這個家打掃得井井有條,窗子跟地板抹得光可監人。
「怎樣?厲害吧!現在的我有值得收留的價值吧!」歐yAn燊以毛巾擦汗,身上廉價的恤給Sh出一大片汗印。
「我并不是需要家務助理才收留你的。不過,」她環顧纖塵不染的家,小臉仍然沒表情,卻說:「我很開心。」
「對吧!」開心的話怎不笑一下,他心里納悶,臉上卻一片得意之sE:「明天我就正式挑戰做飯!我已經找到幾個挺好的,他們教的菜式好像既美味又簡單……」
「我開心的原因,不是因為你把我家打掃得乾凈,而是因為你很開心。」沈夢眼里一片澄澈,不懂她的人看了,或許覺得她冷淡,但他微妙地感覺到那兩潭澄黑藏著的柔意:「現在的你,跟那晚向我求救的你,完全不一樣。人只要找到想做的事,整個人看起來就像會發光那樣,漂亮奪目。」她忽然朝他伸手,他怔怔的任她的指尖碰到他的臉龐,心里一陣不知所措,合上眼,鼻梁被她揩了一下。
「臟了。」她摩搓著指頭的灰塵,說:「去洗個臉吧。我去做飯。」
……就這樣而已?他可是歐yAn燊,她的初戀,她曾經那麼一心一意喜歡過的男人啊!其實現在他寄人籬下,要是她對他霸王y上弓,為了保住生計,他也不得不從,為什麼這nV人偏偏那麼老實?罷了,她老實一點才好,像沈夢這麼認真的nV人,要是玩上了身,分手就很麻煩。
歐yAn燊想不明白,她碰了他的鼻子而已,怎麼他整張臉re1a辣的,耳朵又紅通通的,洗了個冷水浴才緩過來。
一定是天氣太熱。
沈夢收留他時,正值盛夏。過了三個月,入秋了,她還是規規矩矩的,沒動他半分。他當然抱著「敵不動、我不動」的原則,嚴守「河水不犯井水」的信條。這期間,他初步掌握了廚藝,盡管做出來的菜遠不及她的手藝,至少也是能吃的程度。此外,他憑著實力,找到一分翻譯商業文件的兼職,能在家里辦公,即日發薪。他有能力給沈夢交租,不再是白吃白住的小白臉或蛀米蟲。他第一次交租,沈夢不愿收,他泄氣了:「這是我第一次真正自己賺的錢,不是老頭子給我發的薪水。」跟他的家世完全無關,對方只是欣賞他的商業知識及語文能力,付給他合理的報酬。
「……」沈夢想了一下:「你Ai吃日本料理嗎?」
「喜歡啊。」這是什麼風馬牛不相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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