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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時候不能太浪。
否則就會像我一樣,大四了還要重修公共課。
說來也是倒霉,這門課我總共就逃過兩次,正好兩次都被老師抓個正著,要知道一學期總共就點過兩次名!
以至于一舉被老師記住,特地警告我就算大四也會成為重點關注對象。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于是本學期每一個星期三陽光明媚的下午,我都將要坐在大三的教室里和學弟學妹們一起昏昏欲睡。
而為了避免下午來晚了占不到后排的座,我選擇中午下課就來占好倒數第三排靠窗的寶座。
畢竟坐最后兩排有被老師一鍋端到前兩排去的風險,都大四老油條了,可不能犯這么低級的錯誤。
而比重修更尷尬的事情是,在重修課上碰到比自己低一級的情人,并且還正好占了同桌!
我一臉詭異地看著在旁邊坐下的青年,他看到我也愣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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