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犯人的人數可能是復數以上。
4?犯人疑似在利用活人進行殺人的實驗。
以上便是現階段得出的四個重點,不排除日後可能會減少或增加。
但歸根結柢,檔案中記錄的重點終究不是實質X的犯罪證據。
僅憑檔案中紀錄的這幾個重點就想抓捕犯人,說實話,就算花上一輩子的時間也不可能抓到人。
因此新進檢察官和資深員警決定去調閱巷弄口的監控錄像,看看能不能從中找到甚麼有用的線索。
但是……………仔細想想,除了極少部分腦袋有問題的天才和蠢貨,犯下這等高調案件的殺人犯真的會天真到在監控畫面中留下自己的身影嗎?按常理來說,腦袋正常的人都不會這麼做。
說句真心話,無論是新進檢察官還是資深員警,都不認為事情的發展會那麼順利。
新進檢察官???︰「嗯?」
資深警員A︰「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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