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正十歲時忽然有了個弟弟,時年九歲,名叫狄千秋。
狄千秋像個精雕細琢的瓷娃娃,漂亮極了。雖說不愛講話,卻也很是懂事。
可上至母親,下至傭人管家,都沒有一個人喜歡他,或者說,不敢明面上喜歡他。
因為他是父親在外面的私生子——那個未有誰知曉的女人偷偷生下狄千秋,養大了他,又于病入膏肓間將狄千秋托付給父親。
出于憐憫,出于愧疚,父親帶回了他。
諾大的家宅,理應養得了一個小小的孩子,但這宅子的女主人,眼里卻絲毫容不得他。
那個曾經愛過,卻無法在一起的女人病死了,真正成為男人窗前的明月光,而自己用盡心思嫁進來,卻早已在結婚的那天就成為丈夫眼中刺,骨中釘。
她將對那個死去女人極致的嫉妒與恨,通通發泄在了狄千秋身上。
年幼的狄正,當然依附于母親,對著才搬進來幾周就瘦的不成人樣、渾身是傷,衣服也臟破的狄千秋頤指氣使,各種找茬讓他受訓,抓住一切機會欺辱他,但不管狄正的“玩笑”鬧的有多么過分,對方都不曾委屈一聲,也不會落下一滴眼淚。
只在狼狽過后,起身拍拍身上的灰土,緘默離去。
父親許久才回家一趟,瞥見了宛如小乞丐的狄千秋后,皺著眉對母親說道:“那起碼也是我的兒子,你弄成這樣是想叫外人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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