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組的合約是由康佳豪跟紀文親自擬定的,這份合約基本上看不出任何破綻,可實際里頭卻有一個對林陽而言堪稱天大的優勢!
那就是合約里的第五大條第二小節:甲方擁有隨時隨地解散劇組的權力,無需征得乙方同意!
這一條在當初是被所有人都忽略了。
因為沒有人敢相信林陽會這么做。
畢竟這件事情太過荒唐了!
這基本上就等于是放棄了整個項目,且先前投入到劇組里的錢全部打了水漂。
因此在簽訂合約時,很多人都覺得這一條不該標注到合同里,浪費紙!
太扯了!
可誰又能想到!
林董...
居然真的這么做了!
現如今劇組解散,所有人與劇組簽訂的合約將統統作廢,范樂與雯麗的自然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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