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很快就寫好,主要內容就是以28塊錢一克的價格,出售給林川5000克黃金,并且收取3000訂金,50克樣品。
違反合同條款,支付違約金50000塊。
然后倆人簽字蓋章,合同正式生效。
林川拿著其中的一份合同跟50克黃金,便離開金店。
緊跟著便前往惠市唯一的一家西餐廳。
因為連塊手表都沒有,林川只能是加快腳步。
寧可提前,不能遲到。
機會只有那么一瞬間,他一定要把握住。
來到西餐廳,他先看了看墻上的時間,還好提前10分鐘。
西餐廳的服務員很是有禮的說道:“中午好先生,請問您有沒有訂位置?”
“我等人,隨便給我找個位置,先給我一杯免費的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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