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經理死活不松手,差不多要跪下來哭的那種:“小強,我知道你志不在此,但是你不能幫我拉到這么高的位置,忽然就走了,現在好多舞友都是沖著你來的,這倆月你很講義氣,我也沒含糊啊,我不管,你不能走,起碼每周要過來唱一兩天,這里到戲劇學院才多遠,我再給你兩百的車馬費好不好?”
說這話的時候,還拉著荊小強胳膊搖肩膀!
雞皮疙瘩都出來了,惡寒中的壯小伙兒只好艱難點頭:“那行……反正明天我不來了,下周……下周先定周末來一天吧,到時候看看我們雙方適應得怎么樣,沒準兒你還不需要我呢,車馬費就免提了,我不是為了跟你提價。”
經理就想使勁薅一把:“那我們趁著這會兒再錄兩盤磁帶?”
不說這個還好,荊小強想起自己車上的磁帶:“這可是沒有詞曲版權的,在地縣市賺點錢也就罷了,搞到滬海來,以后人家老外發現了罵你盜竊版權,丟的是中國人的臉!”
正常出國的華人在外面很在意這個。
經理不以為然:“那你就錄港臺的唄,這第二盤磁帶據說也賣得不錯。”
這年頭信息都是單向的,音像公司完全掌控了所有銷售數據。
所以與其說分成,不如這樣一口價。
荊小強更笑罵:“港臺歌曲就能盜竊了?人家更瞧不起內地,偷偷摸摸翻唱也就罷了,還招搖就有點不要臉了,是不是?”
其實十年后國內都是盜版軟件成風,二十年后才慢慢有點歌曲版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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