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所,辦公場所解決了。水產局的房子,離節制閘很近,在河邊不是在江邊。我以前幫老丈人去買魚時去過一次,院子挺大,房間也不少。只是緊挨著冷庫,肯定有一股子魚腥味。”
“先占一個地方,辦公環境回頭再想辦法改善。”
“只能這么想。”
“經費和人員呢?”
余秀才咧嘴笑道:“經費有,曹市長給我們批了六萬塊錢。至于人員,曹市長幫我們跟漁業指揮部提了下,沒想到漁業指揮部的領導很感興趣,說他們很早就在呼吁成立漁業公安甚至漁業法庭。”
徐三野樂了,笑問道:“他們愿意贊助一個中隊?”
“不是一個中隊,而是愿意贊助一個大隊,不過有一個條件。”
“什么條件。”
“江上捕鰻的問題雖然很嚴重,但他們的工作重心依然在海上,說他們將來在海上執法時也需要我們協助。”
余秀才知道他對海上的情況不了解,想想又解釋道:“漁業法是大前年剛頒布的,沒有相應的配套法規,而且漁業法本身也不是一部完善的法律。
比如出臺的本意是為了保護漁業資源、促進漁業發展,可在捕撈上實行許可制,但在漁船建造上卻采用行政審批的直接管理方式。縣里有權批,市里也有權批,沒有從源頭上對漁船的總量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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