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色變換了幾回,劉德貴最終無奈道:“干過十來回......”
.........
審了差不多一個多小時,劉德貴四個全部都交代得明明白白。
這劉德貴母子四個人沒有正經工作,屬于本地混子的一撮,又不愿意正經上班掙錢,常年在四九城碰瓷訛詐,偶爾還做些票證倒買倒賣和其他一些見不得光的生意。
四人搭伙干了快一年了,單單碰瓷訛詐就有六十三回,從中非法獲利兩千多塊,平均每個月就碰瓷五六次,可不是劉德貴說的只有十來回。
而且他們不光在東城軋鋼廠職工社區訛詐,其他地方也不少干,知道打一槍換一炮,換著地方來,免得被別人識破。
他們還賊精,盡挑看起來老實好欺負的訛詐,不好惹的一個不碰。
被碰瓷的人,出門在外,一沒人幫忙說話,二又有輿論壓力,大多只能選擇破財消災,息事寧人,讓他們得逞獲利。
而且隨著碰瓷次數增多,技術不斷嫻熟,他們算是嘗到了甜頭,越發猖獗,動不動就敢開口要價三四十。
三四十塊是什么概念?
工廠職工干夠六七年,技術職級升到二級工以上,一個月工資才這么多,這可不是小錢,可見這幫人的惡劣程度。
做完審訊和筆錄,李衛國把這四個重新關回了羈押室,等明天交了報告再做處理,畢竟幫人犯的事情可不小。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