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來他抓余以安,也是按照我燕朝律法,并無過錯。余大人私放自己兒子,本就不該,有違我燕朝律例。”
左慶元多聰明啊,人家直接把燕朝律例搬出來,有理有據,好像自己是本著律法的角度出發,公平公正,絕對不是趁機打壓。這讓人想挑個毛病都挑不出來。
三皇子一黨的聲音弱了許多,卻依舊有人分辨道:“不管是不是一時沖動,身為四品官員,自然要克己律己,不能全憑一時沖動。
我們大家也都是人,但我們更是官,若是都一時沖動,那國家豈不都亂套了?白一弦不知道克制自己,未開堂問審,便拳打腳踢,確實與律法不合……
因此,他也不是全無過錯……”
此時又有官員說道:“啟稟皇上,微臣認為,別的不說,這教子無方這一點,余大人是跑不掉了。
余以安膽大妄為,囂張到什么地步?他連四品官員的未婚妻都敢強搶,企圖奸淫。由此可見一斑吶。”
“周大人說的不錯,能強四品官員的未婚妻,可見他平時對那些平民百姓又是如何?微臣認為,他是不是做慣了這樣的事情?
所以才會這么大膽,愈發的肆意妄為?若真是如此,那可真是為禍一方,百姓的禍害啊。”
“皇上,若是這余以安平時對百姓便是如此,那余大人豈止是教子無方?簡直就是縱子行兇。那百姓對我朝廷官員,還豈有信任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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