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你們父親遺囑說明四個姊妹每人都有小公司的1/4,你弟和你媽持有大公司的一切。
你弟怎麼他又跑來小公司這邊,要侵占你們四個姊妹每人小公司的1/4的土地,這不是詐騙你們嗎?
而且後來你弟他還把他自己加進去小公司的繼承名下,使得你們姊妹每個人應繼分由1/4,都變成了姊妹每人只有1/6的土地。
唉!這中間他的詐騙手法太明顯了!
你弟他不但貪心要保有他自己大公司的一切,而且他還貪心要擁有遺囑上你們姊妹小公司全部的土地啊!
他實在是非常的貪婪!」
所以現實中不少案件是某一位繼承人藉口說為了要辦理繼承,所以他跟其他繼承人拿了他們的印監證明,嘴巴上說會大家平分遺產,結果給了印監證明之後,他去辦理,最後大家赫然發現怎麼自己該繼承的土地、房子都沒有繼承到。
這時候土地、房子都已經被他過戶完畢了,木已成舟,此時你才來跳腳,跟法院主張說你是被親人詐欺脅迫,你要涂銷繼承登記,那時候都已經太遲了。
所以你弟早就設下這個局,真狠!
在你們交出印監證明的時候,他就會把土地都由他自己來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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