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哪里來的興致,在墻上用指甲輕輕地劃。
“去者逍遙來者死,乃知禍福非天為。”
他忽然笑出來,自己在寫“為”字最后一筆的時候,下意識地向外側頓了一下。
那是方敏的寫法。
肖途以前在國中時常常被罰抄書,倒也不是他課業不認真,只是先生看不慣他。說他心思復雜,動輒就讓罰站、抄書,手心挨板子。先生很體貼,只打左手,因為還要留他一只手去抄書。
這事情肖途從來不敢與方老師講,還慶幸方敏念的是女子學校,這事也不會傳到她耳中。
只是一晚肖途抄書抄到太晚,燈一夜沒熄,方敏來看他,桌上已經高高一摞紙,終于察覺不對。逼問半天。肖途才支支吾吾地說是罰抄。
“這有什么?我幫你唄。兩個人一起就快了。”
方敏坐下來,拿過一副紙筆,模仿他的字跡,寫下一行。
“喏,像不像?”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