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龍谷銘沒多問,應了聲隨即掛上電話。
郭宇抹了把自己苦b的臉。
去特麼的案發現場十三米。
郭宇看了眼左腕的表,下午5:51。
他必須先入夢,夢醒後把信準備好,寄出後通知私私把交信時間把握在自己問話的時間,接著去尹清那一趟。
那幾件案子和郭宇沒關系,他甚至可以說出北郭先生的身份,去現場只是為求取材。
但這件事故不一樣,是正在調察內幕的正在進行式,而且尚未結案,郭宇的行蹤被掌握得如此準確恐怕也是這個原因。
寄信有點危險,但不寄信的話寄信人身份更危險。
龍谷銘會不會因為沒收到信而懷疑到自己身上,如果作家身份曝光,他看見更新內容,發現郭宇人都在現場……
他的作品是無罪的證據,郭宇很清楚。但他的作品會引起龍谷銘對寄件人的懷疑。
不,還不是時候曝光,必須選在兩個人都在警局時讓龍谷銘收到那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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